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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学院科研业绩认定办法
发布时间:2016-10-27 浏览次数:

西安财经学院科研业绩认定办法

(西财研发〔20161)

      

为了推动我校科学研究工作,规范科研管理,准确客观地评价科学研究人员的科研工作业绩,为教职工考核、评优、晋职、晋级提供准确有效的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科研项目认定

1. 纵向科研项目

1)国家级科研项目:指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由国家科技部归口管理的其他国家级专项计划项目;
   
2 省部级科研项目:指国家有关部委管理的科研计划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科研管理职能部门管理的科研计划项目;
   
3)地、厅(局)级科研项目:指省级政府下设的各地市厅局管理的科研计划项目;
   
4)校级科研项目:指学校自行设立的科研计划项目。

2. 横向科研项目:指企事业单位、行政单位和社会团体委托我校科研人员完成的有经费资助的研究项目。
    3.
其它科研项目:指我校科研人员承担且有经费资助的与国内外研究机构、学会等单位合作(协作)的研究项目。

第二条 学术著作出版社认定

1. 国家级出版社包括人民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科学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 国家专业出版社包括电子工业出版社、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中国统计出版社、法律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人民美术出版社、人民体育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作家出版社;

3. 其它出版社。

第三条 论文认定(期刊发表的论文均须注明作者单位西安财经学院或中国(西安)丝绸之路研究院

1. 权威期刊:设立特种权威、一类权威、二类权威、三类权威四类级别期刊,权威期刊目录如下表,其他国外权威期刊的认定由校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

权威期刊认定目录

学科类别

特种权威期刊

一类权威期刊

二类权威期刊

三类权威期刊

综合

Science

Nature

中国社会科学

中国科学

科学通报

 

SSCIA&HCI收录文章

新华文摘全文转载

SCI1区收录文章

新华文摘转摘1/2以上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摘1/2以上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论文、字数在2000字以上)

SCI2区收录文章

经济学

 

经济研究

世界经济

财贸经济

中国工业经济

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

中国经济史研究

财政研究

统计研究

金融研究

会计研究

经济学(季刊)

经济学动态

管理学

 

 

管理世界

系统工程学报

科学学研究

中国软科学

科研管理

中国管理科学

管理科学学报

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

法学

 

 

法学研究

中国法学

哲学

 

 

哲学研究

中国哲学史

自然辩证法通讯

哲学动态

宗教学

 

 

 

世界宗教研究

政治学

 

 

政治学研究

世界经济与政治

求是

马克思主义

 

 

马克思主义研究

 

社会学

 

 

社会学研究

中国人口科学

人口研究

民族学与文化学

 

 

 

民族研究

世界民族

教育学

 

 

教育研究

 

高等教育研究

中国高教研究

心理学

 

 

心理学报

 

语言学

 

 

 

中国语文

外语教学与研究

外语界

方言

民族语文

当代语言学

语言教学与研究

文学

 

 

文学评论

文学遗产

外国文学评论

民族文学研究

艺术学

 

 

 

中国音乐学

文艺研究

美术研究

音乐研究

历史学

 

 

历史研究

中国史研究

世界历史

近代史研究

当代中国史研究

图书馆与情报学

 

 

中国图书馆学报

大学图书馆学报

体育学

 

 

 

体育科学

新闻学与传播学

 

 

新闻与传播研究

编辑学报

经济地理、环境

 

 

 

资源科学

环境科学

自然资源学报

数学与力学

 

 

数学学报

 

计算数学

应用数学学报

力学学报

系统科学与数学

自动化与计算机

 

 

软件学报

计算机学报

自动化学报

电子信息

 

 

 

电子学报

2. 核心期刊

1)一类核心期刊

一类核心期刊的核定以《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南京大学)《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中国科学院)和《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CASS)(中国社会科学院)为准;

在国外期刊发表的论文的核定以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国外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总览》和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国外科学技术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所列的核心期刊目录为准;

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学术研究类文章,全文复印)、新华文摘转摘1/2以下、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摘1/2以下、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论文、且字数在2000字以下)、《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摘1/2以上文章按一类核心期刊认定;

EI源期刊发表的论文按一类核心认定;

SCI3区、SCI4区收录文章。

2)二类核心期刊

二类核心期刊的核定以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图书馆最新版)所列入的期刊、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国外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总览》和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国外科学技术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的扩展区期刊目录为准;

《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摘1/2以下文章(不含学术卡片)、《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南京大学)扩展版来源期刊发表的论文按二类核心期刊认定。

3)其他

在各类专业学术期刊增刊、专辑上发表的论文、发表在出版行政机关批准的内部刊物上的论文不认定;

公开发表的论文被其它更高等级期刊转载或被论文集收录的(包括外文),均就高进行级别认定,不重复认定;

在权威期刊和核心期刊认定时,如果该期刊在不同级别期刊中同时出现,按较高级别期刊认定;

在本专业边缘学科或交叉学科有关权威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我校将组织专家单独认定。

第四条 科研成果奖项认定

1. 国家级奖项:以中央(国务院)名义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

2. 省部级奖励:以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和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名义颁发的科学技术奖、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3. 地市厅局级奖项:省教育厅设立的高校科学技术奖、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和西安市政府颁发的西安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西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及其他地市厅颁发的奖项;

4. 校级奖项:学校优秀科技成果奖。

第五条 反响类成果认定

反响类成果是指发表在国家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教育部《专家建言》、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成果要报》、陕西省科技厅《陕西决策咨询》、陕西省决策咨询委员会《决策咨询建议》上的成果及其他呈送政府、企事业单位的研究报告和调查报告。

第六条 实践性成果认定

实践性成果是指在有关学术理论指导下产生并公开发表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文学作品、美术作品、艺术设计作品、音乐作品、摄影作品、书法作品等。

第七条 专利技术认定

专利技术是指已授权的职务专利技术,我校作为专利权人;专利技术认定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

第八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校学术委员会议定。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161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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